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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及康复专业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5-09-12

    根据《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试行)》(赤机编办发〔2025〕11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结合医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及康复专业控制数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护理及康复专业控制数人员。详见《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及康复专业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民办院校、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除外。高中阶段须为普通高中;

    6.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12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于2025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完成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fsyyrsk@163.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电子版或扫描件。

    邮件名称统一格式:“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报名邮件发送后三日内未收到回复者请与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通过邮件形式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招聘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此岗位。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测试方向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护理岗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康复医学科岗为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基础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特殊情况导致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为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1.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结果经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党委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期满后,由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入职岗位与《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及康复专业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报考岗位一致,违反约定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纪检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发布公告前在现场招聘会或线上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此次一律按照招聘要求重新报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市医院人力资源科  0476-8338170/8285223

    监督电话:市医院纪检监察室  0476-8340322

    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0476-5891122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

    9:00-12:00,14:30-17:00(工作日期间)。

     

     

     

    附件:1.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赤峰市医院

    2025年9月12日